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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关于核准2012年第四批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热烈庆祝我公司取得中央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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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电话:0539-7163606
传真:0539-7163606
网址:www.zhongchengxin.cn
邮编:276004
招标代理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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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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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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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应明确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代理时限、招标代理服务的收取标准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代理合同签订后5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应持代理合同和有关资料到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2
、拟定招标方案
根据招标项目的建设性质和特点,拟定招标方案,提交招标人。
3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
公开招标方式的,应根据建设工程投资规模在国家或省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
获取招标项目信息。
4
、编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项目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最短不应少于5个工作日。
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并递交。
5
、审查投标申请人资格
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投标人名单。
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合格投标申请人获得资格预审通知书,并提交书面回执。
6
、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
根据拟定的招标方案和招标项目的特点编制招标文件。
将招标文件发售给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时间最短不应少于5个工作日)。
获取招标文件回执。
7
、编制标底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项目特点编制标底。
8
、踏勘现场与答疑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
接受问题,准备解答。
现场踏勘,以书面方式提出问题。
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获取答疑纪要回执。
9
、组织开标
开标前妥善保存投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回执。
组织并主持开标。
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
10
、组织评标
协助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11
、定标与发出中标通知书
协助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工作的书面报告。
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12
、招标投标汇总与书面报告
将招标投标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资料汇编成册,送交有关单位。
13
、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
协助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4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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