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推行投标责任人“实名制”投标的通知
各交易主体,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 理相关要求,防范遏制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不 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正性,经研究决定,在我市推行投 标责任人“实名制”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时间
自2024年9月1日起。
二 、具体方式
在投标文件上传等环节通过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实名认证, 以确保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等投标责任人 身份真实有效。
三 、工作要求
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投标“实名制”相关平台技术保 障工作,避免因此增加投标人交易成本;请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 动落实投标责任人“实名制”工作开展,加大对投标活动的监管 力度;请投标人继续做好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信息的更
新、维护等相关准备工作。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