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 1 | 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球墨铸铁管采购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须包含生产及销售球墨铸铁管,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供应商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拟供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及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清单所列内容整体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向代理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9、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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